日前,《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有媒体集组织策划大型新闻调查,第一时间反映专家学者、电网及发电企业人士对“新电改”的认识及期盼,并就如何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建言献策。
日前,《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媒体集组织策划大型新闻调查,第一时间反映专家学者、电网及发电企业人士对“新电改”的认识及期盼,并就如何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建言献策。敬请关注。
采访对象:
叶泽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教授
周渝慧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学院教授
袁家海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王仲鸿清华大学教授
林伯强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龚维华北方工业大学理学院经济学副教授
史丹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
张迪能源环境管理专家
石定寰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
姜绍俊原能源部经济协调司司长
潘劲松中电联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中心处长
尹明国网能源研究院工程师
韩文轩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市场研究室主任
王冬容中电国际政研室副主任
吴文政安徽铜陵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徐国平江苏溧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晓东蒙东林西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韩兴勇山东招远市供电公司经理
王涛陕西宜君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宋建成冀北阳原县供电公司经理
胡世权中电投蒙江水力发电总厂政工部政工主管
尤良宝应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长青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海燕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
刘寄白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准备部专工
李云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贵州鸭溪发电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芮丰斌中电投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谢亚鸿黔西电厂总经理
王磊黔西电厂党委书记
洪扬生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意见》指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改革的首条基本原则即为“坚持安全可靠”。那么,在“改到位”和“保稳定”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是什么?如何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改革红利的最大化?如何看待市场主体在参与竞争的同时又履行电力普遍服务责任这一问题?
袁家海: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在国家治理体系改革和能源体制革命的宏观大背景下开展的。“改到位”,意味着这次出台的意见只是整个改革的第一步,后续还会有进一步、更为系统深刻的措施跟进;“保稳定”,意味着电力行业安全可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电价水平基本稳定等,这是电力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先决条件和必要条件。改革红利的最大化,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电力系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造网络,目前世界各国的改革也都有得有失,因此改革坚持稳健路径是必要的。
姜绍俊:与2002年电改文件相比,2015年电改文件是在2002年电改后形成的“体”不变的基础上,对“制”的深化改革。细读文件,在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第二段,文件指出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须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有哪些问题呢?文件列举了五个方面的问题,简言之,一是市场交易机制缺失,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三是政府对规划的管理不完善,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五是立法相对滞后。我们可以看到,这五个方面基本上都是机制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既有的行业组织框架下即体制不变的条件下,如何通过机制的改革完善来促进电力发展将成为一个新命题。
王冬容:新电改方案,整合了多方诉求,在体制改革、机制建设和行业管理三个方面都有涉及。个人认为,有三个重点,三个亮点。第一个重点是开放。向社会资本有序放开配售电,大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第二个重点是市场化。还原电能商品属性,搭建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第三个重点是促进新兴生产力。为分布式、智能电网、综合能源服务以及能源互联网等一切新的能源供应和服务形态扫除体制和机制障碍,为新经济业态打开大门。
三个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明确界定了电网企业功能定位,界定了电力工业各环节属性,电力有望形成新的行业组织结构。第二个亮点是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为电力市场建设打下体制基础和组织保障,繁重的电力市场建设使命将有了各方接受的中坚力量。第三个亮点是对分布式高度重视和支持,作为七大任务中的一个专项,分布式是5号文时代还未出现的新事物,有望成为撬动能源革命的支点,打开能源民主的钥匙。
周渝慧:改革的本质意义在于使体制机制更科学、更合理,让人民更加满意。平衡点在于上下统一思想,立足本职,基本的秩序、职责要坚守。电力改革最大的价值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焕发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调整电能结构、提高效率,让清洁的、可持续的电能健康发展,支撑中国经济长期的稳步增长。通过机制创新,把各种要素配置到优质的、清洁的电力企业,可以讲,中国的经济可持续增长就是最大的平衡点。
改革红利最大化,一方面可以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倾听各方诉求,把方方面面的改革问题做周全,落实到位;注意把握改革方向。
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履行普遍服务是基本职能,竞争有价格竞争,但是核心还是依附在产品上的服务竞争,发展的动力源于此。电力服务本身就意味着普遍服务,基于效益的自动化、智能化是路径之一,市场细分、分清责权利、竞争合作,才能共同将市场蛋糕做大。未来电力企业必然要参与经营。
韩文轩:本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总体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全面改革要求存在距离,在改革方面没有明确目标和时间表。这也说明电力体制改革的复杂性。第二,评价应该是积极的。
这是一个过渡的办法,对统一的认识优先解决,对不明确的再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在改革的进一步推动下应该会逐步得到解决。
王仲鸿:电力改革的推进要有选择性,合理的不一定马上实现,不然代价太大。当前是解决方向和关键问题,目的是使这个过程的损失和代价最小,使电改效果最大化。目前的关键问题不是机构的拆分和步子大小问题,关键在于整体方向对不对,这些需要政府来主导平衡,需要渐变,避免带来的意外和不必要的损失。
谈一谈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以及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打破垄断对科学制定和落实电力规划有哪些积极意义?
周渝慧:按需规划、精准配置电力资源,高效、清洁、优质服务是电力市场可以实现的基本功能,政府要培育健康的市场机制、发布指南,促进电力企业规划电源和电网的基本规模,保证稳定的电力供应,防止恶性竞争。建立制度,比如绿色电力的制度,让市场发挥出杠杆作用,因为人类必须逐渐减少化石能源消耗,要尽快建立机制去实现清洁电能的替换。所以,规划必须超前———政府要通过改革、制度建设把这个 “规划—生产—输电—配电—用电”的链条呵护好。但如果只有规划,而后边的环节(交易没有,买卖不见面,规划的容量浪费)不跟上也不行的。
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电力市场主体越来越趋向多元的情况下,政府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方法应该作哪些相应调整?
袁家海:政府的电力行业治理理念要根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根本性的调整。总的来说,要清晰厘清立法、行政、行业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调整之间的关系。比如,现在从上网电价到各类用户的零售电价,都是由政府确定;用户的用电计划、电厂的发电计划,也是政府主导制定。过去鼓励多家办电,政府给发电投资保障收益,2002年体制改革后改为在发电计划中落实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换句话说,政府一直采用计划、控制的方式来安排电力生产供应。今后市场化的环境下,哪些是政府通过立法、规划、标准、政策来明确和引导的,哪些是电力经营主体和用户的自发市场行为,该交给市场主体去平衡,要首先划清楚相应的调整治理方式。
周渝慧:政府监管任务会更复杂。监管理念上要培育市场、划清政府与企业的边界,让企业参与竞争、承担决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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