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不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记者梳理了其中的重要事件与时间节点:
——上世纪80年代,电力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而电力建设资金长期不足,发电装机增长缓慢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197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内部分地区开始试点电力等基础设施投资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1985年5月,国务院批转《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时规定》,把国家统一建设电力和统一电价的办法,改为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投资建设电厂。实施“拨改贷”、鼓励“集资办电”,拓宽了电力建设资金渠道,也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
——1987年,“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改革与发展“二十字方针”提出。
按照这一方针,1993年1月中国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组建成立。1996年6月,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次年1月16日,中国国家电力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这个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大型国有公司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折。
此后,随着原电力工业部撤销,其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被移交至国家经贸委和中电联,电力工业比较彻底地实现了在中央层面的政企分开。
——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对电力工业实施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市场化改革。根据该方案,国内有关电力行业管理、厂网分开、电价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落地。
2002年3月中央决定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当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中国国电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和4家辅业集团公司。
理顺电价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2003年7月,国务院发布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此后,随着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阶梯电价、直购电改革试点等陆续出台,价格改革不断细化,配套政策也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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