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文件,正式对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公司1号机组脱硝和除尘电价批复。该公司1号机组将从2015年3月23日起执行脱硝和除尘电价。至此,该公司2台机组全部获得了除尘、脱硝、脱硫电价补贴。
随着江西省内电力工业的持续发展,发电煤量逐年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也逐年增加,从严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氮排放已成为必要。为此,新余发电公司勇担央企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致力打造绿色电厂,拓宽老企业持续发展空间。一方面,不断加大环保建设的资源投入,科学管理、统筹安排脱硝环保改造工程,先后完成了SCR反应器、引风机改造、氨区项目建设等,实现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全面达标。另一方面,不断探究地方、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在1号机组脱硝除尘改造工程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将相关支持性材料汇总呈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顺利拿到了1号机组执行脱硝电价的文件批复,将“价值思维,效益导向”固化到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业绩上。
该公司努力建设绿色、节能、环保型企业,把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脱硝环保改造领导小组,号召全体员工戮力同心,下足功夫开展脱硝改造工程。经过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安装、验收,该公司员工共同克服了设计、图纸、物资滞后等不利因素后,顺利拿到了1号机组脱硝电价批复,补齐“绿色电厂”建设的最后一块拼图,在肩负社会责任的同时,为企业实现持续盈利目标奠定基础。 |